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
1.居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港澳同胞具有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港澳居民居住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具有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1)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异地缴存时间以及退役军人在军队缴存时间可以和本市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2)符合本市人才购房政策且持广州市、区人才绿卡或人才绿卡副证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享有本市户籍缴存职工待遇;
1.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2.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3.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4.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5.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6.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记录的;7.申请人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的;8.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单笔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2)单张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3)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4)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自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得;
2.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提取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骗取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其全额退款5年后方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
1、(内地)居民提供二代身份证;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居民来往通行证》或《居民居住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提供护照与《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持有广州市、区人才绿卡或副证的职工,提供二代身份证以及人才绿卡或绿卡副证。所有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2、所有购房人及其配偶均需提供,卖方产权人如为自然人的也需提供;如卖方有公证委托,受托人也需提供;
3、如发生消磁、过期等情况,须更换为临时身份证,并提供新身份证办理回执。申请时,需提供固定格式的《新身份证情况说明》(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并承诺在放款前提供正式二代身份证进行核验。
5、上传电子图像要求:(1)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护照等证件应上传有姓名、证件号、相片、日期、有效期等关键信息的页面。(2)《新身份证情况说明》应本人手写签名。
1、所有购房人提供,未婚者签署《未婚声明书》;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婚者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并签署《未婚声明书》;丧偶者提供配偶去世相关材料并签署《未婚声明书》,若户口本已能反映丧偶情况,则只需签署《未婚声明书》。
2、上传电子图像要求:(1)结婚证只需上传夫妻任一方持有证书;(2)上传图像应包含登记机关盖章页、结婚信息登记页,登记机关签章、持证人、登记日期、证书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等。(3)《未婚声明书》格式要求:应本人手写签名。
1、所有借款人均在异地缴存公积金或申请广清、贴息的,买方需提供广州市开立银行账户作为供楼账户,供楼账户开户行应与放款银行属于同行。其他情形以广州公积金缴存账户作为供楼账户;
2、卖方需提供银行账户或数字人民币账户用于收取资金;一手房的收款账户须为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收款账户,如有变更须提供变更相关事项的补充协议,一手期房变更监控账户的还需提供预售许可证核对;一手期房注销监控账户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和住建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收款专户销户批准书》。二手房公司账户收款的,应提供售楼方公司加盖印章的收款账户材料,材料内容包括:账户名称、收款账号等相关信息。
4、供楼账户和收款账户均建议使用交易无限额且状态正常的广州市开立的一类储蓄账户,否则可能还款或放款失败;如银行账户是用15位身份证开户的,须到开户银行将身份证信息升级为18位,否则可能导致划扣款项失败或放款失败。
5、一手房的放款银行须与网签合屋买卖合同中拟定的按揭银行一致,如有变动,须提供变更相关事项的的补充协议(协议内容应涉及按揭银行变更);
注:目前暂时只支持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的数字人民币账户;通过中心网站提交的公积金申请暂不能使用数字人民币账户办理相关业务。
2、存在多个产权人的,如不动产权证上登记了共有人和共有情况的,只提供收款人持有的不动产权证即可;如没有注明共有人和共有情况的,应提供所有产权人持有的不动产权证。
4、上传电子图像要求:上传图像应包含以下内容:房产证号(例:粤(XX)广州市不动产(XXX)号或粤房地权证穗字第XXX号)、权利人(或权属人)信息、共有情况、房屋信息、附记、登记字号(例:19登记XXXX号)以及图纸页。
2、上传电子图像要求:(1)一手房上传合同关键页,内容应包含:①合同封面。②合同说明页。③买卖双方信息页。④合同内容页包含:项目建设依据、商品房销售依据、合同标的物基本情况、计价方式和价款、付款方式、预售款的收存和使用。⑤合同签章页、网上签订日期页。(2)《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应扫描上传所有页面。
1、一手房需提交首期款,注意应提供足额的付款方联,不能以记账联、机动联等代替。如无法提供首期款的,可以首期收据和首期付款凭证(即刷卡纸、银行回单或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代替。刷卡纸应有刷卡人签名。付款凭证的付款方应为购房人或其配偶(或上述人群的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付款方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还须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相关亲属证明材料。
2、二手房需提供首期款收据。若因办理资金托管出现首期款收据金额未覆盖首期款总额的,卖方需在收据上或另提供材料说明情况。
正常情况无需提供。如遇买方及家庭成员(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有生僻字或其他特殊情况,公积金中心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直接查询的,须提供纸质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
1.在广东省内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无需提供纸质证明。可登录“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进入“协议授权”功能,选择“异地公积金信息”授权后,由我中心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信息。
2.在广东省外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供:(1)“亮码可办”方式: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申领“业务办理电子码”提交给受理网点(如遇无法判断连续缴存情况的,需补充提交缴存明细);(2)由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按照住建部规定的格式开具《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及近6个月的缴存明细,与其他资料一并提交,我中心在审批过程中核实。其中第(2)种方式可到我中心直属网点通过“跨省通办”方式申请出具,或职工直接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提出开具申请。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退休年龄按照60岁计算的,须提供职称证书。
1.卖家为个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公证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在境外公证处办理的委托公证,还须提供《委托公证书》的翻译文本。卖家未成年,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监护公证等相关证明可证明受委托人是其监护人的,无须提供《公证委托书》。
注意事项:1.借款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的材料内容应全部上传,所有信息不可遮挡,必须清晰可见。2.申请组合时,若承办机构为广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为确认商贷信息(商贷金额、年限、月供)和银行信息(银行经办姓名、联系方式、放款行名称),应向承办机构提供商贷申请表(或信息表、同贷书)。
微信公众号:关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业务类型→业务→申请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所购住房为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的,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可上浮10%,即一人的最高额度为77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的最高额度为132万元。
所购住房为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的,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可上浮20%,即一人的最高额度为84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的最高额度为144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一人的最高额度为91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的最高额度为156万元。
注意事项:申请人同时符合我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2)对无住房(含商业性住房和公积金,下同)记录或住房记录已结清,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有未结清住房记录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4.根据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1.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
备注: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中,所有未注销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根据合同确定的期限,按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利率计息,期限在1年以内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档次法定利率计息。
2.节约利息幅度:以120万元,期限30年为例,按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假设商业年利率为首套3.85%,二套4.25%,则购买首套房使用公积金可比商业节约利息支出约23.87万元;购买二套房使用公积金可比商业节约利息支出约22.73万元。
3.利率调整规定:公积金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根据合同确定的期限,按放款日相应档次的法定利率计息,期限在1年以内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档次法定利率计息。
4.家庭第二套住房利率上浮适用期限:根据《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的相关约定,的上浮利率适用于从放款日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期间。
(二)借款人年龄与期限之和不超过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得超过65岁。退休年龄一般按照男性60岁,女性55岁计算。高级专家、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等人员的退休年龄以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公积金中心应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其中中心资格审批3个工作日,中心放款审批3个工作日,放款1个工作日)。
(二)等额本息还款法。这种还款法是按照期限把本息分成若干个等份,每个月还款额度相同。
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还款方式,变更还款方式时,需注意月还款额不能大于家庭月总收入的50%。
按月还贷是指公积金放款后,中心于每月约定还款日自动划扣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直至结清为止。
房屋地址在广州市且任一借款人在广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使用按月还贷方式偿还住房公积金。(贴息除外)。
在按月还贷期内,采用不足额划扣方式(即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月还款额时,也扣除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当期部分本息,仅对差额部分记逾期和罚息),按照主借款人、第二借款人、第三借款人的先后顺序进行划扣。
所有借款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以偿还当期本息的,差额部分应在还款日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缴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以缴存金额到账时间计算),或增加符合公积金提取政策的提取人账户进行补充划扣。
还贷缴入业务和增加提取人账户业务可前往中心归集业务承办网点办理或通过网厅、微信公众号自主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获广州公积金办理入口、指南、进度查询、+还款计算器、异地证明打印。
8月起,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缴存使用证明、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可以申请完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简称“电子码”)。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后,可按合同约定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划转至购买房屋所属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将提取金额转账至购买房屋所属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是可以的哦,公积金是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处理,但仅限于特定的情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相关指南,有不懂的看完就明白了!
在广州,周末也是可以提交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的,提取审批需要3个工作日(不包括上报当天及周末、法定节假日)。
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每三个月可以提取一次,不同的租房提取方式有不同的提取额度,条件也不同。
在职期间单位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应该持相关资料实名向追缴单位注册所在地的执法业务经办网点投诉,并预约网点办理。
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额度每年都有可能调整,缴存额度上下限都有明确的规定。大家需要按照户籍所在地区规定的缴存基数缴存相应的公积金,方便日后买房、租房等事宜。
租房、购房、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都可以申请提取广州公积金,申请条件、材料、流程详见正文。
【导语】:广州公积金分为普通公积金、广清互贷、贴息、共有产权房等,申请指南详见正文。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
1.居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港澳同胞具有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港澳居民居住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具有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1)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异地缴存时间以及退役军人在军队缴存时间可以和本市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2)符合本市人才购房政策且持广州市、区人才绿卡或人才绿卡副证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享有本市户籍缴存职工待遇;
1.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2.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3.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4.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5.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6.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记录的;7.申请人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的;8.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单笔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2)单张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3)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4)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自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得;
2.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提取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骗取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其全额退款5年后方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
1、(内地)居民提供二代身份证;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居民来往通行证》或《居民居住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提供护照与《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持有广州市、区人才绿卡或副证的职工,提供二代身份证以及人才绿卡或绿卡副证。所有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2、所有购房人及其配偶均需提供,卖方产权人如为自然人的也需提供;如卖方有公证委托,受托人也需提供;
3、如发生消磁、过期等情况,须更换为临时身份证,并提供新身份证办理回执。申请时,需提供固定格式的《新身份证情况说明》(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并承诺在放款前提供正式二代身份证进行核验。
5、上传电子图像要求:(1)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护照等证件应上传有姓名、证件号、相片、日期、有效期等关键信息的页面。(2)《新身份证情况说明》应本人手写签名。
1、所有购房人提供,未婚者签署《未婚声明书》;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婚者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并签署《未婚声明书》;丧偶者提供配偶去世相关材料并签署《未婚声明书》,若户口本已能反映丧偶情况,则只需签署《未婚声明书》。
2、上传电子图像要求:(1)结婚证只需上传夫妻任一方持有证书;(2)上传图像应包含登记机关盖章页、结婚信息登记页,登记机关签章、持证人、登记日期、证书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等。(3)《未婚声明书》格式要求:应本人手写签名。
1、所有借款人均在异地缴存公积金或申请广清、贴息的,买方需提供广州市开立银行账户作为供楼账户,供楼账户开户行应与放款银行属于同行。其他情形以广州公积金缴存账户作为供楼账户;
2、卖方需提供银行账户或数字人民币账户用于收取资金;一手房的收款账户须为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收款账户,如有变更须提供变更相关事项的补充协议,一手期房变更监控账户的还需提供预售许可证核对;一手期房注销监控账户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和住建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收款专户销户批准书》。二手房公司账户收款的,应提供售楼方公司加盖印章的收款账户材料,材料内容包括:账户名称、收款账号等相关信息。
4、供楼账户和收款账户均建议使用交易无限额且状态正常的广州市开立的一类储蓄账户,否则可能还款或放款失败;如银行账户是用15位身份证开户的,须到开户银行将身份证信息升级为18位,否则可能导致划扣款项失败或放款失败。
5、一手房的放款银行须与网签合屋买卖合同中拟定的按揭银行一致,如有变动,须提供变更相关事项的的补充协议(协议内容应涉及按揭银行变更);
注:目前暂时只支持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的数字人民币账户;通过中心网站提交的公积金申请暂不能使用数字人民币账户办理相关业务。
2、存在多个产权人的,如不动产权证上登记了共有人和共有情况的,只提供收款人持有的不动产权证即可;如没有注明共有人和共有情况的,应提供所有产权人持有的不动产权证。
4、上传电子图像要求:上传图像应包含以下内容:房产证号(例:粤(XX)广州市不动产(XXX)号或粤房地权证穗字第XXX号)、权利人(或权属人)信息、共有情况、房屋信息、附记、登记字号(例:19登记XXXX号)以及图纸页。
2、上传电子图像要求:(1)一手房上传合同关键页,内容应包含:①合同封面。②合同说明页。③买卖双方信息页。④合同内容页包含:项目建设依据、商品房销售依据、合同标的物基本情况、计价方式和价款、付款方式、预售款的收存和使用。⑤合同签章页、网上签订日期页。(2)《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应扫描上传所有页面。
1、一手房需提交首期款,注意应提供足额的付款方联,不能以记账联、机动联等代替。如无法提供首期款的,可以首期收据和首期付款凭证(即刷卡纸、银行回单或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代替。刷卡纸应有刷卡人签名。付款凭证的付款方应为购房人或其配偶(或上述人群的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付款方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还须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相关亲属证明材料。
2、二手房需提供首期款收据。若因办理资金托管出现首期款收据金额未覆盖首期款总额的,卖方需在收据上或另提供材料说明情况。
正常情况无需提供。如遇买方及家庭成员(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有生僻字或其他特殊情况,公积金中心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直接查询的,须提供纸质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
1.在广东省内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无需提供纸质证明。可登录“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进入“协议授权”功能,选择“异地公积金信息”授权后,由我中心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信息。
2.在广东省外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供:(1)“亮码可办”方式: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申领“业务办理电子码”提交给受理网点(如遇无法判断连续缴存情况的,需补充提交缴存明细);(2)由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按照住建部规定的格式开具《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及近6个月的缴存明细,与其他资料一并提交,我中心在审批过程中核实。其中第(2)种方式可到我中心直属网点通过“跨省通办”方式申请出具,或职工直接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提出开具申请。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退休年龄按照60岁计算的,须提供职称证书。
1.卖家为个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公证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在境外公证处办理的委托公证,还须提供《委托公证书》的翻译文本。卖家未成年,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监护公证等相关证明可证明受委托人是其监护人的,无须提供《公证委托书》。
注意事项:1.借款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的材料内容应全部上传,所有信息不可遮挡,必须清晰可见。2.申请组合时,若承办机构为广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为确认商贷信息(商贷金额、年限、月供)和银行信息(银行经办姓名、联系方式、放款行名称),应向承办机构提供商贷申请表(或信息表、同贷书)。
微信公众号:关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业务类型→业务→申请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所购住房为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的,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可上浮10%,即一人的最高额度为77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的最高额度为132万元。
所购住房为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的,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可上浮20%,即一人的最高额度为84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的最高额度为144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一人的最高额度为91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的最高额度为156万元。
注意事项:申请人同时符合我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2)对无住房(含商业性住房和公积金,下同)记录或住房记录已结清,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有未结清住房记录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4.根据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1.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
备注: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中,所有未注销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根据合同确定的期限,按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利率计息,期限在1年以内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档次法定利率计息。
2.节约利息幅度:以120万元,期限30年为例,按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假设商业年利率为首套3.85%,二套4.25%,则购买首套房使用公积金可比商业节约利息支出约23.87万元;购买二套房使用公积金可比商业节约利息支出约22.73万元。
3.利率调整规定:公积金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根据合同确定的期限,按放款日相应档次的法定利率计息,期限在1年以内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档次法定利率计息。
4.家庭第二套住房利率上浮适用期限:根据《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的相关约定,的上浮利率适用于从放款日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期间。
(二)借款人年龄与期限之和不超过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得超过65岁。退休年龄一般按照男性60岁,女性55岁计算。高级专家、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等人员的退休年龄以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公积金中心应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其中中心资格审批3个工作日,中心放款审批3个工作日,放款1个工作日)。
(二)等额本息还款法。这种还款法是按照期限把本息分成若干个等份,每个月还款额度相同。
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还款方式,变更还款方式时,需注意月还款额不能大于家庭月总收入的50%。
按月还贷是指公积金放款后,中心于每月约定还款日自动划扣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直至结清为止。
房屋地址在广州市且任一借款人在广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使用按月还贷方式偿还住房公积金。(贴息除外)。
在按月还贷期内,采用不足额划扣方式(即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月还款额时,也扣除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当期部分本息,仅对差额部分记逾期和罚息),按照主借款人、第二借款人、第三借款人的先后顺序进行划扣。
所有借款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以偿还当期本息的,差额部分应在还款日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缴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以缴存金额到账时间计算),或增加符合公积金提取政策的提取人账户进行补充划扣。
还贷缴入业务和增加提取人账户业务可前往中心归集业务承办网点办理或通过网厅、微信公众号自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