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销售至铜陵市星雨华府12#楼工程项目上使用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规格型号:MFZ/ABC2 1A21B),经安徽安徽华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验报告编号:(2023)华检J字第0020号),灭火剂主要组份含量(NH4H2PO4)不符合GB 4351.1-2005标准,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172.0元;2、处货值金额二点六倍罚款19968.0元(罚没合计21140.0元)。
源自南京整形机构”字样;进入当事厅,大厅内面对“柏美医疗美容”前台处,摆放的一幅广告挂架上印有“铜陵柏美整形 南京明星院长坐诊 李郁葱 主治医师
韩式精细化美眼专家 从事美容整形外科十余年 注重个性和精细化塑美,一人一方案 擅长项目:眼部精细化、纯韩美眼、微整形注射、面部轮廓整形”等字样,并配有李郁葱身穿白大褂的照片;另一侧广告挂架上印有“纯真凝胶 舒适享美 SingLink专利交联技术 0.3%利多卡因12个月长效维持”字样;当事人的咨询室1内摆放的广告牌上印有“柏美医疗美容 普丽兰再生动能素20天 15天的患者前后对比照 诉求 产品 效果”等字样。系其自行编写和产品厂家提供模版,通过“铜陵闵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加工制作。广告费用计人民币¥206.00元。当事人已整改。
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处广告费用三倍的行政处罚:处人民币¥618.00元罚款。
符霞(铜官区万泰汇富广场小胖仔食府)内的灯箱广告上写有“羊肉,……对一 般风寒咳嗽、慢性气管炎、虚寒哮喘、肾亏、腹部疼痛、 ……”等字样。当事人店内灯箱广告上的内容。系其自行上网收集编写的,后请广告公司加工制作。广告费用计人民币¥150.00元。当事人已整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处广告费用一倍的行政处罚:处人民币¥150.00元罚款